格鲁吉亚已出台适用于 2026 年的《税法典》修正案。根据 202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第 1061-IVМС-XIМП 号法律,格鲁吉亚立法机关对国家《税法典》作出了系统性的修改和补充,其中包括取消特殊贸易区制度、明确 CbC 报告的提交期限,以及延长农业、金融工具和特定业务领域的关键税收优惠。此外,该法律还扩大并延续了增值税(VAT)豁免范围,同时引入了格鲁吉亚股息征税的新规则。
格鲁吉亚对 2026 年《税法典》作出修正
2026 年格鲁吉亚《税法典》的主要修正内容包括删除规范特殊贸易区及相关市场组织法律地位的条款,这表明国家正在重新审视此前适用的特殊税收机制,并转向对经营主体实行统一的税收处理方式。与此同时,法律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中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CbC)的提交规则。取代此前规定的在相应年度 12 月 31 日前提交的固定期限,新规引入了符合国际惯例的灵活模式,即纳税人应在其报告财务年度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提交该报告。
2026 年格鲁吉亚《税法典》修正案中的重要部分涉及将具有社会经济和投资意义的税收优惠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底。立法机关确认继续保留对农业工业项目、金融工具及特定商业举措所形成收入的税收优惠,以刺激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具体而言:
- 延长对从事农业经营的个人因首次销售在本国生产的农产品而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前提是其年总收入不超过 20 万拉里;
- 同样的收入门槛和税收制度也适用于上述人员的工资收入,旨在支持中小型农业生产者。
此外,通过公开发行并在认可的交易平台上市、由格鲁吉亚居民发行的债务工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适用优惠税收制度;在该等利息收入未与该国常设机构相关联的情况下,非居民取得的类似利息收入亦享有同等待遇。2026 年在格鲁吉亚《税法典》修正案还延长了对农业合作社的税收豁免,包括其从国家企业初级商品流转中分配的收入,以及合作社内部结算所产生的收入。同时,继续保留对支付给农业合作社成员的股息免税待遇,但法律明确排除的特定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利润除外。
2026 年格鲁吉亚税制改革对增值税规则的影响
根据更新后的规范性规定,由格鲁吉亚居民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不征税的情况下,不计入收款人的综合收入,前提是该等股息直接来自银行机构、小额金融机构及其他信贷机构。该优惠适用于 2023 年度利润及其后的报告期间。
在间接税领域,格鲁吉亚将涉及不动产及相关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免税(并允许抵扣进项 VAT)政策延长至 2029 年,条件是已取得相应的建筑许可并确认项目用途。同时,对个人为自用而进口至格鲁吉亚关税区的低价值商品,其 VAT 免税政策延续至 2028 年。《税法典》还新增条款,规定对投资黄金的供应和进口业务在格鲁吉亚实行增值税免税,并允许抵扣进项税。
结论
立法机关通过修订《税法典》等方式不断完善投资活动的法律监管。上述修正案原则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过渡性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纳税人及经济关系参与方在规划经营活动和履行纳税义务时均须予以遵循。